QUOTE(slyvie @ 2004年8月28日 01:46)
算算竟然已经是第四次搬家,希望这可以是我离开法国前的最后一次。老话说搬家三次等于火烧一次[right][snapback]42855[/snapback][/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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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房子的能耐
央行又加息了。加归加,要买房的还得买,“有恒产者有恒心”,没找到落脚的地方之前,我们说不准自己是哪里人。
然而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罢,毕竟是件难事。“搬三次家等于失一次火”。这句话,是《迁居》里主人公信奉的至理名言,蹇先艾,一个不太出名的现代小说家;《迁居》,一篇没多少人注意的短篇小说,却因了这一句话,被我从书堆中再次翻出。
这是上个世纪老北京的故事:鹤群夫妇,一对不满三十岁的年轻人,有一个小男孩。先生是教员,还兼职写些报刊文章,夫人专职做家庭主妇,月收入不到百元。这个家庭,也为找一所合适的房子苦恼着———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北京,房价虽然没有现在这么离谱,但“北漂”的年轻人想置办一所房产,也不是容易事。古人说“长安居大不易”,何况北京是几百年国都,房价想不涨都难。首都虽已南迁,但这个北方文化中心里的普通四合院,据邓云乡说,怎么也值四十两黄金。所以鹤群夫妇只能先租房。
租房在当时,也是门学问。鹤群夫妇不顾古人明训,一连搬了三次家。第一次,房东是个小官员,夜夜晚归,小夫妇成了义务的门房;第二次,碰到败落中的旧家子弟,房租预支了三四个月,末了房子却被当了还债;最后一次,他们约了两个老乡合租一处小院子,什么都好,只可惜老乡离京后,36元的房租不是他们能承担的。
于是,“前几天,据说有些人又看见鹤群先生徘徊在十字街头了……看见一个红纸条,便走拢去,一对近视眼的视线紧贴在墙上或者柱子上,远看好像在和它接吻似的。”这红纸条,相当于今天的房屋中介广告。
为了说明找房子是个能耐,老舍在《离婚》中,不忘让能人张大哥在代人租房时显上一手。他要租的房子在“砖塔胡同,离电车站近,离市场近”,胡同也不大不小,符合一般小市民的需要。新房地理位置好,就是有点爱漏水,漏水不要紧,因为“北平的新房都有漏水的天性”。不但不要紧,坏事还可以变好事———租房的时候,他“就先向这肉嫩的地方指了一刀,结果是减少了两块钱的房租”。不要小看这两块钱,当时租一个小四合院也不过十五六元的月租。
关于找房子的难度,最著名的是一个诗人的传奇。他因为花销大,拉下了不少亏空,恰好他有个朋友要出售一所房子,朋友好心请他做个中人,以便让他不费气力地赚笔中介费。这所房子价值十万,按当时中介标准,诗人可以拿个几千元,于是他从北京赶往上海。就在他再次飞返北京时,飞机失事了。也许你已经猜到,他就是徐志摩。
凌里,现居北京,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