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nkyo @ 2005-03-01 11:36:53)
难道杀一位从事农业生产的中国公民判10年, 杀一位在重点大学学习的中国公民就该判20年 ???
这个使我想起1982年7月份,第四军医大学学员张华舍身跳入粪池救了一位农民,不成想却在全国引发了一场如何看待大学生自我价值的讨论。
其实这里也主要是因为对方是农民的缘故,如果被救者是科学院院士,那估计很多人就觉得值了。
我们不否认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有大有小,但是就作为人的尊严来说,大家都是平等的。
虽然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度发生,但是在这个巨变的时代,也许这样的悲剧不是最后一个。
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我自己。
被告辩护这段时间受到的精神压力,我们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