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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需要先来谈一下何谓民族国家的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国家或民族,指的都是近代意义上的。它是根本区别于古代和中世纪的国家的。其区别,除了有得到国际公认、受到国际法保护的确定的边界和独立的主权问题以外,更重要的则是国民和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古代的或中世纪的国家是什么?形象地说,就是“朕即国家”,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民和国家的关系,就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我们所以不能同意说被清王朝玩弄于股掌之中、以排外为主旨的义和团运动是民族主义运动,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是什么?是NATIONSTATE,也就是所谓的“国民国家”,即建立在“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基础上的国家。在这种国家里,每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的国民,不仅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权,而且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可以定期通过选票来决定谁来代表他们行使管理国家和服务国民的权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才具有实质的意义。因为,它是由那些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的、一个个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国民集合而成的。因此,我们今天所高唱的“爱国主义”的口号,不是诞生在中世纪的罗马帝国时代,也不是诞生在工业革命初期的英国,而是诞生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为什么?因为只有这个时候人民才会相信,这个国家的命运与他们自己的命运息息相关,从而也才会有所谓的“爱国主义”产生出来。如果当时的法国仍旧是路易十六的,法国人还会那样热血膨湃地去投身于爱国战争吗?……
中国的问题很特殊,它在近代既是一个落后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很长时间以自我为中心的 “天朝上国”。这种反差极大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国人强烈的悲情意识。这种悲情意识的存在,在国家危亡、内外交迫的情况下,会起到动员民众和激励斗志的作用;而一旦国力上升,却依然受人轻视、甚至只是感觉受人轻视,都很容易反应过激。我发表过一篇讨论建国初毛泽东访苏时中苏两党民族主义碰撞的论文,其中谈到的几点情况,就很反映问题。比如毛泽东动身前往苏联为斯大林祝寿这件事,在国内引起的反响,就颇多负面。武汉总商会会长等一些工商界人士,就批评新中国领袖不应去外国给外国领导人祝寿。他们的理由是:中国历代皇帝都是接受别国的朝贡。即使学斯大林,也应该找一个边界地区,把别国的领导人请来会面,才足以显示新中国的自尊。再比如,新中国建立,急需发展经济、引进资金和技术,经国内地方领导人提议,中央批准,毛泽东和周恩来向苏联方面提出要求,订立了中苏经济合作的具体协定,准备由苏联提供资金和技术,在中国成立包括航空、造船、石油、有色金属等4个合营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这个消息传到国内,竟然引起包括北大、清华学生和教授在内的一些人的抗议游行,认为是便利苏联攫取中国经济权益的丧权之举。结果是,就连毛泽东回来后也认为应当彻底取消一切外资,才足以显示国家主权之独立。因此,不仅一切外资企业从此不复存在,随着斯大林去世,中苏合营公司也很快宣告取消。影响所及,当1954年10月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来华访问时,主动提出,中国南方剩余劳动力多,而苏联西伯利亚地广人稀,需要开发,正好可以互通有无,因此建议中国向苏联出口劳动力。对此,毛泽东当即反驳道:苏方的这种提议实际上是对中国人民的一种污辱,如果我们采纳你们的建议,别人就会认为苏联对中国的看法同资本主义西方国家是一样的。因为西方国家就是把中国看成是劳动力过剩、需要出口劳力来度日的贫困国家。很显然,国人中这种看起来相当自负,实际上隐含自卑的矛盾心理,对当时的领导人也不无影响。而以这样一种心态来处理对外事务,自然很容易摆不正自己的地位。……
全文见 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