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拿破仑法典》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去统一全国民法的第一次成功。同时,我们也可说它又是溶罗马法、习惯法和其他多种法律成分,尤其是十八世纪中叶以前之各种诰令,和革命时代所产生之各项原则、原理于一炉,以组成一整个的统一法典之第一次成功。萨维尼(Savigny)尝称之为著名的“辑集者”(redactors)之草率工作。其实,这并非萨氏一人的私见,颇足以代表当时许多学者的批评。但是平心而论,斥《拿破仑法典》为“草率”虽未免过苛,称之为“辑集者之工作”则系确论。然而,这种批评并无损于《拿破仑法典》之价值,因为《拿破仑法典》原非凭空创造的,而是辑集多种的法律、命令、习惯、法理及理想而成。这点,我相信就是《拿破仑法典》之极端崇拜者也会坦然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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