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leleye @ 2006年5月14日 06:06)
用名誉权打。。。。。。很难打啊~
还有,即便是被判定为神经病,还是要赔钱或者赔礼道歉的。
遇到这样的人就是很难对付,权益很难切实保护。
皑皑,b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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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排除妨碍,因为他妨碍了别人的日常生活
QUOTE(龙行天下 @ 2006年5月14日 12:52)
昨天发了一个帖子竟然没上来。
1、“选择提起精神鉴定来免除民事责任”似有不妥,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免除的也只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能免除的么?
2、你同学真的不能成为利害关系人吗?我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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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好,最好先编辑保存好要发表的文字,再粘贴上来。此乃若干次类似打击后痛定思痛形成的原则。
民事诉讼中确认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会必然为其确认监护人,那么相应的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刑事诉讼中,被告的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但是附带的民事责任肯定也要监护人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