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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守门员 - 最后登录
- 200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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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4-27 09:39 只看该作者
法国用人文情感看版权
引用:在市场竞争全球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知识界早已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知识经济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技术革新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涉及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而在知识经济的战略中,发达国家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征服市场的重要手段,甚至直接提出:这是针对劳动力价格低廉国家竞争的“最有效战略手段”。
法国是一个很有创造力的国家,照相术、电影、热气球等许多发明都源自法国。其知识产权体系有两个层次的内容值得向读者介绍:一是直接的、有形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法律保护体系;二是间接的、无形的尊重知识和以知识为重心的社会价值观的建设。
从知识产权的法律来说,法国属大陆法系,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与英美有两点基本不同。一是英美法律对“Copycenter”即“版权”的界定近似于商品属性,一旦买卖即转移原创作者的全部相关权利;但法国和欧洲大陆多个国家的法律却规定了“作品”除了相关“商品”属性的“版权”外,还有一个与该作品永远不可分割的“人格”属性,其完整个性只属于作者本人,只归创作者永远享有,甚至死后也不例外,即所谓“署名权”、“人格权”和要求保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第二,在相关的版权管理上,英美法律相对要简单一些,作者无需登记便可自动享有版权保护,但大陆法系则规定了一系列的严格登记手续。如,无论版权转移与否,一张照片上的摄影师姓名在法国从法理上是永远不能抹掉的。法律界认为,在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各国、各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各有特点需要保留。相对而言,英美法律令作品易于传播,却不易保护;法国及大陆法系国家的版权法保护更严谨,却手续繁琐。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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