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材料准备] 怎样办理出生证明?

本主题由 Don 于 2008-7-28 03:02 移动
真烦

TOP

1、看户口本上的你的户口是否在出生地,如不是要去出生的医院开个出生证明。(如户口没有迁则不需要去医院开)
2、凭医院证明再你改迁后的派出所出具出生证明要盖章的。(没改迁就去原来户口本上的派出所)
3、凭派出所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就成了,要多带几张护照照片的

TOP

汗,根本不用拿户口本去公正处就行了。

TOP

<P>出生公证 一律在其出生地医院开! </P>
<P>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 </P>
<P>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P>
<P>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P>
<P>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P>
<P>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P>
<P>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 </P>
<P>4.由于美国和泰国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因此,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 </P>
<P>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P>

[ 本帖最后由 FormatMatrix 于 2007-6-23 11:33 编辑 ]

TOP